
中央: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
8月28日,新华社报道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。
通知指出,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,必须深挖城市存量资源潜力。
要全面盘活存量城市住房、设施、土地等资产资源,对老旧厂房、低效建筑、利用不足的传统商业用地等存量住房进行改造利用,建立适应建筑转换和混合用途发展要求的规划调整机制。加强和规范城市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管理,提高运营效率。优化产权征收、整理、置换和登记等政策,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。
打造高品质城镇住房,必须有序推进“好房子”和综合居住区建设。
展开剩余38%要加快构建新型房地产开发模式,更好地满足居民复杂多样的住房需求。要完善住房全产业链规划、建设、维护、服务体系,大力推进安全舒适、绿色环保、智能化的“好房子”建设。采取措施提升房地产服务水平。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房改造,鼓励自愿更新和老旧住房原拆改。深入推进老旧城区改造。坚持人口、产城交通统筹规划,发展创新型产商区,科学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,推进城市健康评估与综合更新。营造业住游一体的良好城市环境,促进产城融合、工作生活平衡,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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